發布時間:2020-04-29 瀏覽:2865次
一、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,鋼絲繩、吊鉤、限位器等應完好,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,接地裝置應良好。每次吊重物時,在吊離地面10cm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,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。露天作業應設置防雨棚。
二、不準超載起吊,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,吊物上升時,嚴防沖撞。
三、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,并在重心。吊重行走時,重物離地不要太高,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過,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。
四、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發生異味,高溫應立即停車檢查,找出原因,處理后方可繼續工作。
五、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,當吊鉤放在低位置,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。
六、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啟動,絕緣必須良好,滑動必須自如,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。
七、在起吊中,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,必須采取緊急措施,向無人處下放重物。
八、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,不許斜拉重物,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。
九、在工作完畢后,電動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,吊鉤升起,并切斷電源。
更多詳細操作規范咨詢:賈經理13937301180